创造股东价值的十条原则
2009-11-12 123次阅读
原则1:不要操纵收益或者进行收益指导
原则2:制定能使公司预期价值最大化的战略决策,哪怕近期收益可能因此而降低
原则3:开展可以使公司预期价值最大化的收购,哪怕近期收益可能因此而降低
原则4:只拥有能使公司价值最大化的资产
原则5:如果没有很可靠的能创造价值的业务投资机会,就把现金返还给股东
原则6:如果CEO和其他高管创造了丰厚的长期收益,应予以奖励
原则7:如果公司下属各运营单位的高管多年来都能创造卓越的价值,应予以奖励
原则8:如果中层管理者和一线员工在他们能够直接影响的关键价值驱动因素上有卓越的表现,应予以奖励
原则9:要高管同股东一样承担所有权风险
原则10:向投资者提供与价值相关的信息
(完)
来源: 艾尔弗雷德.拉帕波特(Alfred Rappaport)